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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件的准寄范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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函件
函件的准寄范围:
一、信函
下列各项,应按信函寄递:
1.书面通信;
2.各种公文、合同;
3.各类单据、报表(空白报表除外)、票据、有价证券(如未使用邮票,带邮资的封、片、卡)等;
4.各类事务性通知;
5.各类稿件;
6.各类证件;
7.其他适于邮寄的物品和文字载体,只要符合信函规定的重量,尺寸限度和封装规格,寄件人愿意按信函资费标准交付邮费的,可作信函交寄。
二、明信片
明信片是一种露封交寄的具有通信性质的卡片式邮件。县以上邮政企业,经省邮政局批准,可以印制、发行带有“中国邮政”字样的明信片;其他单位印制的明信片,不得带有“中国邮政”字样(包括外文)。国家邮政局印制;发行的明信片可以印邮票图案,表示邮费。
回音卡是明信片的一种。
三、邮简
邮简是信封和信纸连在一起,折叠后将各边封合,形成信封状,按信函交寄的一种函件业务。
邮简由邮局发行,其他机关、企业、团体如因工作需要,在征得所在省局批准后,可以依式仿制自用,但纸张大小、厚薄及其他规格必须符合通信行业标准(YD/1955-1998邮简》)。
四、印刷品
除规定按信函寄递以外的各种书籍、报纸、期刊、教材、目录及各种印刷的图文资料等可按印刷品寄递。
五、盲人读物
盲人所用凸出点痕的书籍、刊物、信函和文件都可作盲人读物寄递,但不包括盲人使用的特种纸张。
六、邮送广告
由邮政部门按广告客户要求投递至指定区域指定用户群、无具体名址、经广告主管部门认定符合规定的印刷广告及广告宣传品。
七、义务兵免费邮件
以现役义务兵从部队发寄私人通信内容的(主要指寄给其家里的家信和寄给其亲友的私人信件,不包括寄给各单位的非私人通信内容的信件,如稿件、订购单、评选票、知识竞赛答卷、函授作业、课本及试卷等)每件重量不超过20克的国内平常信函或明信片为限。
超过上述规定范围以及交寄其他种类邮件,都必须按规定纳付邮费寄递。 包件
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寄递的物品以外,凡适于寄递的物品,均可按包件寄递。
一、包裹:
符合包件准寄范围,按一般时限规定传递处理的物品,可按包裹收寄*
二、直递包裹;
装入带有邮政标志的封装容器,实行直收、直运、直投处理方式的批量包裹。 保价邮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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